代公告重要子公司-海德公司資金貸與樂利公司美金壹仟伍佰萬元。

代公告重要子公司-海德公司資金貸與樂利公司美金壹仟伍佰萬元。
1.事實發生日:111/04/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樂利航運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新興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轉投資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82,95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29,4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9,4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提供樂利公司對其子公司Pacifica Maritime Limited之增資款,作為提前償還貸款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6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113,373
5.計息方式: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撥款後五年內還款
  (2)日期:撥款後五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4,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8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