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員會其職責為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將所提之建議,提請董事會討論。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新興航運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由一召集人與三位委員,一共四位成員組成。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113年度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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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李燕松 | 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畢業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台北市公會第17屆理事長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系講師 | 2次 |
委員 | 鄭輔國 |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環球航運部門資深顧問 東方匯理亞洲船務融資有限公司董事及榮譽主席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船務融資亞太區總裁 香港海事博物館榮譽司庫 海運港口局(MPB)成員及MPB轄下推廣及外務委員會主席 | 2次 |
委員 | 曾國正 | 國立台灣大學造船工程研究所畢業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董事長 海天離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亞洲新能源(開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0次 |
委員 | 顧之灝 | 波士頓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畢業 萬利輪船有線公司執行董事 香港船東會主席 | 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