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104年6月16日(星期二)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

福華大飯店地下二樓福華廳。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8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時間:9時00分(24小時制)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03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修訂「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無。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1)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17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2)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3)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4月17日下午5時整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4月17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月2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13日17時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1段368號14樓,電話:(02)2703-7055。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投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6636-5566)。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持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1段368號14樓,電話:(02)2703-7055,並副知證基會。

*本公司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